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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150万元的被告人当庭忏悔,党员干部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添加时间:2022-10-03 21:06 点击:
湛江专业刑事律师分析案例:行贿150万元的被告人当庭忏悔,党员干部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我对自己行贿的行为感到悔恨,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我认罪认罚,积极悔过坦白,请求法院能够从轻从宽处罚……”近日,由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查处移送的行贿案在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万某某、胡某当庭忏悔。
 
据了解,该区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区直部分单位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40多人参加旁听,在庭审现场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零距离”接受了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武桥重工集团(九江)有限公司总经理万某、武汉昌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50万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公诉人的控诉、证据的展示,被告人的陈述、自我辩护,辩护律师的举证、质证等,清晰地展示了被告人是如何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给在场党员干部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震撼。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现在政府打击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行贿者也不能幸免。今天的旁听庭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时刻警醒、慎重用权,始终保持廉洁本色,不被糖衣炮弹所迷惑。”该区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负责人在参加庭审后说道。
 
“要解决当前‘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等问题,有效消除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职务犯罪,依法严惩行贿行为成为当务之急。要通过受贿行贿一起查,可以有效查明案情、斩断腐败利益链,才能有效打击行贿受贿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东西湖区纪委监委与区人民法院建立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机制,将旁听庭审融入到案例教学和警示教育当中,在区法院典型案件开庭时,组织区内党员干部现场观摩旁听,“面对面”“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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